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90MA6H0Q418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口流赵家庄马厂新村路口一层门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30
(2021)黔0402民初9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
安顺开发区星启航食品经营部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12-07
(2021)黔0402民初93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安顺开发区星启航食品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711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烟处﹝2024﹞第048号
2024年5月30日,我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省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口流赵家庄马厂新村路口一层门面“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在经营场所内查获卷烟“黄果树(蓝佳品)”等19个品牌28条。经调查:1.当事人是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敏,其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520407200674),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5月4日;2.2024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赵敏在公司经营场所以4000.00元的价格购进卷烟28条,但其未说清具体购进品牌的价格,也未提供购买的合法有效凭证;之后,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将该批卷烟存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违法销售;3.案发时,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尚未出售卷烟;4.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鉴定,涉案实物卷烟28条属真品卷烟;5.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购进卷烟28条,经贵州省西秀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估价小组计算,进货总额为4640.00元。
处以进货总额4640.00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464.00元。
464.00元
贵州省西秀区烟草专卖局
2024-07-16
2
安开市监处罚﹝2023﹞45号
1.当事人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属实。2.因本案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无法确定商品应当执行的价格,其违法所得金额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各1份,证明本局按照规定对案件来源进行登记并履行立案批准程序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提供的安安顺开发区好而佳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赵敏《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三:《现场笔录》1份、《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据卷页》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存在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证据四:我局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提 供上述商品的《进货单》、《销售记录表》、供货方资质复 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对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 为认可无异议,且当事人购进涉案商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 务。
罚款0.1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