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万里电动车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彭中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04MA4MT6Q20W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立交桥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株市监处罚〔2025〕1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9月8日以1500元/台的价格从经销商江苏台铃销售有限公司购进了4台不含电池与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商标:台铃;生产厂家:台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产品型号:TDS2212Z;车辆编码:329722413531491、329722413531405、329722413506464、329722413506371),购货款共计6000元。2024年10月初,当事人从一个上门推销人员以38元/个的价格,购进了4个尺寸为586mm的鞍座,并将涉案4台“电动自行车”上的原装鞍座进行替换改装。尔后当事人以2580元/台的标价对外进行销售。2024年10月24日,我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摆放待售的涉案4台“电动自行车”随机抽取1台进行现场检验。2024年11月11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No:C2024-02-W026852)称:“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整车质量(检验结果:71.9kg)、尺寸限值(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的检验结果:494mm、鞍座长度的检验结果:586mm)检验结果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6.1.3整车质量: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55kg、6.1.5尺寸限值: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450mm、鞍座长度≤350mm”),属不合格产品。”2024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现场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复检期限(15日)届满后未提出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
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涉案4台“电动自行车”(商标:台铃;产品型号:TDS2212Z;车辆编码:329722413531491、329722413531405、329722413506464、329722413506371)均未销售,无获利,货值金额:2580元×4台=10320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商标:台铃;型号TDS2212Z、车辆编码:329722413531491、329722413531405、329722413506464、329722413506371)4台;
2.处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10320元。
10320.00元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