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大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MAC397BF2L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宜兴市和桥镇朝阳路475-48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人社察罚字﹝2025﹞第3号
单位在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存在使用1名童工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09
2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4﹞第0290号
2024年5月23日,我队监督员对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012.16平方米,地上1-2层)进行检查,发现南侧楼梯间堆放杂物影响疏散
决定给予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31
3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4﹞第0289号
2024年5月23日,我队监督员对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012.16平方米,地上1-2层)进行检查,发现南侧疏散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决定给予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5-31
4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3﹞第0191号
2023年06月19日,我大队监督员对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宜兴市和桥镇朝阳路475-487号、法定代表人:赵大梅、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为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业
决定给予宜兴市锦上源餐饮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