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九龙坡区果冻母婴用品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昱欣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7MA60XQQ20W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杨路44号附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字(2024)14号
1.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销售的案涉产品,根据翻译机构对该产品外包装的翻译结果,产品包装对产品称“外用药”,说明书中包含药物不良反映、限制或禁止使用等情形,以及“不要将此药给处方患者以外的人使用”等警示用语,应当认定为药品。 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中不含药品的销售或经营等项目,也没有申请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其货值金额240*1+78*3=474.00元,违法所得240*1+78*3=474.00元。 2.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其中3包是通过母婴微信群购进并发货,当事人不能提供该3包案涉药品的购进记录以及验证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证据。其货值金额78.00元,违法所得78.00元。 3.对于从“海拍客”APP购进的16包案涉药品,虽然事后提供了供货商的药品经营资质、药品原产国生产商的《出库清单》,但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验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在询问调查时仍不清楚案涉药品的性质、适应症、禁用限用注意等情况。当事人对其销售的19包案涉药品均不能提供该药品的海关报关材料、进口注册材料等,当事人涉嫌购进药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未经注册的进口药品,案涉药物的货值金额经计算为240*1+78*3=474.00元,违法所得经计算为240*1+78*3=474.00元。
罚款,责令消除影响
2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1
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以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