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仲根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CNKDY86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徐福村达蓬南路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44号
2026年02月03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局对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局
2026-03-26
2
慈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43号
2026年02月03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局对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或扫描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的处罚
14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局
2026-03-26
3
慈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70号
2025年07月10日,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当事人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情形,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或扫描本决定书上的二维码交至浙江省统一支付平台。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7000.00元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08-18
4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494号
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慈溪市龙山镇达蓬公路xx号的慈溪市美丽乡村精品村培育建设项目-龙山镇徐福村村养老公寓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浙江慈吉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饰施工,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400平方米,工程合同价款9257000元。慈溪南福酒店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达蓬公路xx号实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柒佰壹拾元整(¥115,71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柒佰壹拾元整(¥115,710.00)
115710.00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