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万载县金马出口花炮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270573328XM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潭埠乡芳林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1
(2025)赣0922民初33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万载县人民法院
2
2025-11-21
(2025)赣0922民初33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万载县金马出口花炮厂
章*,上饶市广信区千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万载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4﹞150号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并对当事人作出6304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304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8
2
万市监产处罚﹝2024﹞16号
经查明,该被抽检批次“金马彩光炮”是当事人于2023年8月10日前生产。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被抽检产品的销售单据,销售单据显示共计销售30件,10盘/件,截止本局执法人员2024年3月28日现场检查前该被抽检的该批次“金马彩光炮”已全部销售完毕。该被抽检批次“金马彩光炮”成本价为39.00元/件,销售价为42.00元/件,货值金额为1260.00元,违法所得为90.00元。 鉴于以上事实,本局认为,当事人疏于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导致所生产和销售的爆竹产品不合格,侵害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以上事实,本局认为,当事人疏于产品质量日常管理导致所生产和销售的爆竹产品不合格,侵害了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合格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
1260.00元
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