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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古清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2MAD0L6J452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黄田村黄田170号村民委员会办公楼387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建罚字〔2025〕23号
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该公司承揽的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厂区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价97888973.82元,认定该公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即处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柒仟柒佰柒拾玖元肆角捌分﹝¥1957779.48﹞的罚款。
1957779.48元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8-30
2
德建罚字﹝2025﹞12号
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未按《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六﹞项规定,对福建迪乔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80000.00元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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