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佳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圆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23MADH20P49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清水河上海北路中央公园小区34栋2层20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霍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3号
2026年1月6日,霍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位于新疆伊犁霍城县清水河镇2区北京东路以北(中央·水井巷)1幢2层207号的霍城县肆井山野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所在建筑(中央·水井巷)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存在多处故障点,其中69处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点位,其余均为未编程故障点位,该场所所在建筑消防设施由霍城县佳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伊犁霍城县清水河镇上海北路中央公园小区34栋2层209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3MADH20P49X,法定代表人:吴家兴,男,汉族,52岁,出生日期:1973年8月 26日,身份证号 654002197308262699,户籍所在地:新疆伊宁市,现住址:新疆伊宁市达达木图乡布拉克路一巷 9号)负责管理,该物业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霍城县佳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11000.00元
霍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