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颖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志云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6MA3AF5RE3W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东岳府大道(江西神力劲酒业有限公司院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和市监处罚﹝2026﹞69号
经查,2025年11月11日,我局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采购鸭子、禽肉、牛肉等食材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未能提供合格证明文件”问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泰市监责改〔2025〕146号)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市监当罚〔2025〕1568号),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当事人在2025年11月21日前改正。2026年1月14日,我局办案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仍存在“采购食品时未能提供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问题情况。 再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6日从泰和县好香味馋嘴鸭卤食店采购了52只(共计91斤)烤鸭,共计832元。当事人留存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食品经营登记证》、销售单以及原材料肉鸭的检疫证明,而未索取烤鸭的合格证明文件。采购完毕后,于2026年1月7日将91斤烤鸭配送至泰和县万合二中食堂,也未向其提供该烤鸭的合格证明文件。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