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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钱塘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詹淑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2MAC7PJK94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667号1幢4楼418铺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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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拱公(长)行罚决字[2023]04921号
2023年11月6日,民警在对杭州市拱墅区青云街12幢3单元701室的杭州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员工集体宿舍检查时,发现内有13张床位,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未履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等安全责任,也未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遂当场责令其在2023年11月14日前内予以整改。2023年11月17日13时许,民警再次上门,发现该杭州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逾期不改正。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6日,民警在对杭州市拱墅区xx幢xx室的杭州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员工集体宿舍检查时,发现内有13张床位,违反《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未履行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等安全责任,也未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遂当场责令其在2023年11月14日前内予以整改。2023年11月17日13时许,民警再次上门,发现该杭州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逾期不改正。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市曾善君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湖滨分公司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0.00元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长庆派出所
2023-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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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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