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昌运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荆川 | 注册资本: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17190877844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城市监处罚﹝2023﹞85号
2023年10月16日,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巡查发现当事人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20、2021、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随即在上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0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登记经营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任何商铺,也无当事人的门牌、办公经营场所和办公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拨打该公司预留电话13321230918及联络员张剑英固定电话0934-3222467均为错误号码,现场检查时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员工张兴锋、出纳刘兴尚在场,据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员工张兴锋现场陈述,其自2014年2月到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工作至今已将近10年之久,从未见过也未听说过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有庆城县昌运加油站;据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出纳刘兴尚现场陈述,其自2020年3月到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工作至今,从未见过也未听说过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有庆城县昌运加油站。
鉴于执法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且当事人长期停业未经营,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失真,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2
(庆)市监罚〔2023〕85号
经查,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上,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09年5月18日,住所为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法定代表人为陈荆川。该系统风险信息上显示当事人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20、2021、2022年度未在法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异常名录。在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地址(庆阳市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查无该公司,经对见证人(庆城县庆城镇北五里坡庆城县新区加油站员工张兴锋、出纳刘兴尚)调查,当事人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1.对庆城县昌运加油站进行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19-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18-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17-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6-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2015-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