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建章 | 注册资本:8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581MA173N899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新华街7095-4735/1-014/88幢(1-2)2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1
(2024)苏0682民初12931号
劳动争议
丁*
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如皋市人民法院
2
2025-02-13
(2024)苏0682民初12931号
劳动争议
丁*
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如皋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20
(2024)苏0682民初12931号
劳动争议纠纷
丁*
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如皋市人民法院
2
2025-02-17
劳动争议纠纷
丁*
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建安)处罚﹝2024﹞01号
2024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梅河口市中如长安府二期项目检查时发现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李海涛、王忠林未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在进行地下室顶板钢筋焊接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吉林勇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