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曲艳文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3701320330E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中央街七委种子公司北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3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03
(2025)内0723民初2021号
责任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王**
裁判文书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2
2025-08-27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12
2022-06-28
(2021)内0723民初154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天绿营养食品厂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04
2021-04-06
(2021)内0723民初6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顶麦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1-10
2017-11-07
(2017)内0723民初1338号
劳动合同纠纷
金**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11-21
2018-10-26
(2016)辽0211执7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千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5-10-08
2015-10-08
(2015)甘民初字第10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荣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大连千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3631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综食不罚﹝2024﹞03号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8日生产了25瓶贝尔情?紫苏蜂蜜(500克/瓶),2023年7月28日公司自检使用3瓶,留样2瓶,2023年08月12日销售到海拉尔区优选牧场特产店20瓶。2024年0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销售到海拉尔区优选牧场特产店的该公司2023年07月28日生产的贝尔情?紫苏蜂蜜(500克/瓶)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该研究院出具的该批次贝尔情?紫苏蜂蜜(500克/瓶)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4SP07463)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生产该批次贝尔情?紫苏蜂蜜(500克/瓶)的生产成本是31.00元/瓶,销售价格是73.00元/瓶。货值金额为1460.00元。2024年07月06日该公司将留样的同批次的同类产品2瓶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J-W24073332)的检验检测结论为:经检验,有标准值的项目符合要求:其余所检项目仅提供实测数据。。该公司已经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了产品召回公告,由于该批次产品是海拉尔区优选牧场特产店的定制产品,只是于2023年08月12日向海拉尔区优选牧场特产店销售了20瓶,经该公司销售人员与海拉尔区优选牧场特产店负责人沟通了解到,该特产店负责人称2024年05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了6瓶,剩余12瓶已被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扣押,销售的2瓶由于销售时间过长,该店未能召回。该公司至2024年9月10日未召回不合格的贝尔情?紫苏蜂蜜。该公司针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不予行政处罚
-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