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本奇经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会仙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3560055798U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麦溪村2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30
2021-03-08
(2021)云0103行审50号
其他行政行为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昆明本奇经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0-05-14
2020-04-27
(2020)云0103行审68号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本奇经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0-02-28
2020-02-07
(2020)云0103行审8号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本奇经贸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盘环罚字﹝2023﹞32号
2023年5月9日,昆明市盘龙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昆明本奇经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机械设备维修场地摆放有22只矿物油桶,部分桶里还装有矿物油(液压油),总共有400公斤,存放了2个月,场地未设置废矿物油暂存间;无危险废物标识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未设置废矿物油暂存场所;无危险废物标识牌。
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完善“三防”措施。3、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4、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捌仟元整(¥208000元)。
208000.00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
2023-08-01
2
盘自然资执罚﹝2023﹞6号
2023年3月21日我局对你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你公司未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于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陆续占用茨坝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第三居民小组集体土地3065.93平方米(约4.6亩)建设钢架大棚、花台、水泥地坪、铺设花砖,已建成。
一、责令你公司退还违法占用茨坝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第三居民小组集体土地3065.93平方米(约4.6亩)。二、没收你公司违法占用的3065.93平方米(约4.6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对你公司违法占用的城市用地2700.52平方米(约4.05亩)、其他草地365.41平方米(约0.55亩),合计:3065.93平方米(约4.6亩)处以10元每平方米的行政罚款,罚款人民币30659.30元(大写:叁万零陆佰伍拾玖元叁角整)
30659.30元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3-04-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