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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元来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曦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6MA603P8N1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锦虹三路5号1-9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173号
经查, 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及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主要从事线上销售预包装食品。4月8日对当事人经营的拼多多店铺“七七粮油店”进行现场检查时,涉案商品“福临门宁夏贡米”已经售罄下架,通过查询后台数据发现“福临门宁夏贡米” 于2025年12月25日上架销售,2026年2月7日售罄下架,上架销售时该商品的网页链接标题文字描述为“福临门宁夏贡米5KG优良稻米绿色食品10斤装弹软适口大米”。该款产品名称:大米,配料:大米,产品标准代号:GB/T1354,质量等级:三级(粳米),生产者:中粮米业(宁夏)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64022100092。经确认当事人发布上述文字标题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2月7日,共计45天,发布平台为拼多多,宣传范围覆盖商品全部对外展示内容。本局提取了涉案产品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材料,确认该大米为普通大米,未取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无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认定不属于绿色食品。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400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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