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渭源县汇丰百货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雨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3MA71P15X1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会川镇东关村一社5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市监罚〔2026〕36号
经查,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证照均在有效期限内。2026年3月11日当事人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并依法送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渭)市监限提〔2026〕28号),要求进一步提供涉案证据材料。同日进行了询问,当事人陈述检查发现的三种食品都是从渭源县会川镇桂兰百货商店购进的(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购进时索取了票据。其中素大刀肉当时购进了一大袋,20小袋,售价是1元每袋;罐头果肉果冻当时购进了两大袋,60小盒,销售是0.5元每盒。2026年3月11日下午当事人提供了购进票据,票据显示该食品是2025年10月3日采购的,经执法人员核对该食品生产批次一致。因店内没有进货查验记录,执法人员无法查看超过保质期后3种食品售出的数量和计算出违法所得,上述食品涉案金额16.5元,调查过程中我局也未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截止2026年3月17日承办人对本案已调查终结。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负责人、提取证据均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并出示证件,当事人在场且对上述事实无异议。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素大刀肉等3种食品共计22包;3、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渭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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