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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庆瓯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桑志法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7949798546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安港一路23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滨处罚﹝2024﹞134号
2023年11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委托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对当事人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前灯(规格型号:M3,生产日期:2023-11-13)进行了抽样检验。2023年12月7日,该中心出具《检验报告》(No:2310317),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GB/T31887。1-2019《自行车 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标准,依据《天津市电动自行车车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场所现场检查,对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前灯49个进行了扣押。2024年1月3日,我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3日共生产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前灯50个,成本为18元/只,销售价格为20元/只,当事人留存生产计划记录。上述产品当事人未销售,1只被用来进行抽检,其余49只被我局扣押,无存货。经核算,上述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000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电动自行车前灯49个;2。罚款500元。
5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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