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惠民农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825MA6P49N97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新集镇(者整村马家园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镇处罚〔2025〕38号
1.上述批次钙镁磷肥是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3日从云南福贵磷化工有限公司处购进,购进数量3吨,规格为40kg/袋,合计75袋,购进价格30元/袋,共计支付了2250元的货款。当事人能向我局提供供货方的资质材料、该批次产品的云南福贵磷化工有限公司发货通知单。2.上述批次钙镁磷肥除我局依法抽取了1千克样品送检外,其余部分已经被当事人销售完,销售价格38元/袋。3.上述批次钙镁磷肥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按《2024年云南省磷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GB/T20412-2021《钙镁磷肥》、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19382-202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检验,总铅不合格,判定该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产品经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依据《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总铅不符合《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2019标准要求,判定为产品质量不合格。4.本案货值金额:75×38元=2850.00元,违法所得:(75×38元)-(75×30元)=60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2.并处货值金额2850元2倍罚款57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6300元。
5700.00元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