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老孙水果批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小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26MA6YFF9Y7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吴起街道办事处北苑社区吴起贺石湾胜利山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起县局市监处罚〔2023〕63号
经查,涉案香蕉当事人2023年5月6日采购15箱,每箱10kg左右,采购价65元/箱,向外批发80元/箱。总共向吴起胜民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批发了两件,其余13箱均向外批发,共计1040元,违法所得1040元。
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依法责令当事人召回已销售的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第二款“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的规定,当事人在水果批发店张贴了召回公告,但因抽检日和收到检验报告日间隔太久,香蕉售卖出去后不能长时间存放,故召回数量为0。
1.没收违法所得1040元。
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吴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