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溪洪映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丽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402MA6NA7P522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梅园村委会梅园10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8
(2024)云0426民初10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弥勒市陆辉货物运输经营部
玉溪洪映商贸有限公司,李*,李*,王*,峨山县瑞达工贸有限公司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10-21
(2024)云0402民初48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腾骏经贸有限公司
玉溪洪映商贸有限公司,王*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20
2020-03-17
(2020)云0427民初3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玉溪洪映商贸有限公司与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税一稽罚﹝2024﹞7号
其他违法,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一)你公司取得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对你公司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申报抵扣税款,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偷税数额为4,038,114.76元。对该行为责令改正,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019,057.43元。(二)对你公司在帐簿上少列收入,少缴纳增值税12,188.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53.19元、企业所得税93.76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偷税数额为13,135.31元。对该行为责令改正,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567.66元。
2025625.09元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