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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国鹏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560904649Q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西冲镇鄢家庄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12
(2021)黔0281民初95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朱**,卢**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袁**,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金**,陆**,肖**
盘州市人民法院
2
2022-01-12
(2021)黔0281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卢**,刘*,刘**,刘*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袁**,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金**,陆**,肖**
盘州市人民法院
3
2021-11-16
(2021)黔0281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刘*,卢**,刘*,刘**
陆**,袁**,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陆**,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金**,肖**,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
盘州市人民法院
4
2021-11-16
(2021)黔0281民初95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卢**,朱**
陆**,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袁**,肖**,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金**
盘州市人民法院
5
2021-10-08
(2021)黔0281民初95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卢**,卢**
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袁**,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肖**,金**
盘州市人民法院
6
2021-10-08
(2021)黔0281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刘*,刘**,刘*,卢**
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公司,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袁**,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肖**,金**
盘州市人民法院
7
2021-08-03
(2021)黔0281民初7905号
共有纠纷
顾**
张**,张*,李*,张**
盘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11
2021-11-16
(2021)黔0281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1
2021-11-16
(2021)黔0281民初95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朱**、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5-11
2022-01-24
(2021)黔0281民初95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47687.36元
民事案件
4
2022-05-11
2022-01-24
(2021)黔0281民初95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83961.3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5〕64号
1.从业人员违章作业。2025年5月21日检查时,21090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司机郭小金在带式输送机未停止运行的情况下,从皮带下方(非行人通道,底皮带距巷道底板0.8m)进入巷道另一侧清理皮带附近浮煤;2.21090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2025年5月21日入井检查时,采煤工作面未生产,采煤机停止工作,未打开采煤机截割部离合器;3.煤矿没有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煤尘。21090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瓦斯抽采管路上粉尘沉积,堆积厚度5mm,回风巷T2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粉尘沉积,堆积厚度5mm;4.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2025年5月21日现场检查时:(1)21090采煤工作面第62#与63#、82#与83#、83#与84#、84#与85#、85#与86#综采液压支架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2/3,第21#、23#综采液压支架护帮板未紧贴煤壁;(2)1109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有1颗锚杆未安装锚盘,现场使用力矩扳手抽查5颗锚杆扭矩,其中2颗锚杆扭矩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400N·m,且有2颗锚杆锚盘未紧贴岩面;5.2025年5月21日现场检查时,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上段)掘进工作面八点班班长胡超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6.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现场对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上段)掘进工作面风速传感器(出厂编号:13051)进行测试,用手堵住进、出风口后,风速传感器显示值一直为1.6m/s,无变化,且该风速传感器出厂日期为2017年1月,使用有效期超说明书规定的5年;(2)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1#煤层顺层钻孔瓦斯抽放处,第8#、9#、10#钻孔连抽管检测孔螺栓锈蚀,不能打开;(3)21090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二部带式输送机储带仓段(10m)底皮带摩擦底板,第三部带式输送机机尾2个回程托辊被煤泥包裹;(4)1400东翼运输大巷1#联络巷安设了两道风门,第一道风门打开时,安设在第一道风门上的风门开关传感器不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5)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上段)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道的逆向隔断装置卡死失效,未及时处理;7.煤矿1109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设计长度由311米变更为437米后,编制的《1109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未重新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2025年5月21日检查时已掘进360m);8.煤矿二采区行人斜井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第85号至90号横梁段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小于0.2m;9.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1)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在巷道右帮行人侧仅安设2组双向拉绳保护装置,相互间距大于60m(巷道全长275m);(2)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尾处,行人需跨越带式输送机到巷道里侧作业,未安装过桥(煤矿已自查出,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10.1400东翼运输大巷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局部通风机安设处电力电缆相互捆绑在一起,高、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小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小于50mm(煤矿已自查出,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整改中)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警告
15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6-24
2
黔﹝盘州﹞煤安罚﹝2024﹞2506号
煤矿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未制定措施进行处理:11072 运输巷沿下区段7#煤层采空区小煤柱沿空掘巷,采空区瓦斯沿11072运输巷迎头往外5m 附近巷道底部煤柱裂隙缓慢涌入工作面,开动综掘机时碾压底板对裂隙产生影响,瓦斯沿裂隙涌出增大,造成11072运输巷T1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达2.44%。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八)项的规定。
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5-02-17
3
黔﹝能﹞煤安罚﹝2025﹞5号
2024年12月9日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对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进行核查,发现该矿存在: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煤矿二采区为多煤层开采,现布置有21044采煤工作面、21074采煤工作面、21090采煤工作面,根据《祥兴煤矿产量核定表》,21044采煤工作面、21074采煤工作面、21090采煤工作面在3月、5月、10月、11月同时作业,其中3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5.05m/2435.76t、16.3m/10030.93t、18.95m/11254.51t,5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0.95m/102.6t、21.25m/12766.08t、6.25m/4157.78t,10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4m/1816.56t、11.75m/6172.60t、0.9m/534.53t,11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6.45m/3030.21t、20.4m/11029.27t、4.6m/2646.66t;根据调度出勤统计表记载,2024年11月8日中班,综采一队11人在21044采煤工作面割煤综采二队12人在21074采煤工作面割煤,综采三队14人在21090采煤工作面扫底、垫架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第三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2025年1月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拟对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作出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法制意识)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黔煤安监执一告〔2024〕145号),并于2025年1月7日将《行政处罚告知书》(编号:黔煤安监执一告〔2024〕145号)抄送我局,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暂扣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81〕}。
暂扣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盘县西冲镇大湾祥兴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黔)MK安许证字〔3081〕}。
-元
贵州省能源局
2025-02-07
4
黔煤安监执一告﹝2024﹞146号
1.煤矿综采一队队长谭龙胜、综采二队队长金克祥、综采三队队长陈启华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2.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21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5m段锚杆未正对巷道顶板打设,且托盘未紧贴岩面;(2)21090采煤工作面因顶板破碎,采用人工开帮方式作业,现场设置的防止片帮后矸石滚落伤人的挡矸设施未连接至支架顶梁;(3)《110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采用U型棚配合锚索梁支护,现场实际采用的是U型棚进行支护,未配合锚索梁支护;3.2110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安设的局部通风机风筒传感器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吊挂(主、副表头绑挂在风筒同一侧),不能有效监测风筒有风、无风状态;4.带式输送机安装、使用不到位。(1)2107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三部带式输送机中部位置有一段长20m的巷道坡度为15°,坡度有变化时,未在变坡位置安装1组跑偏保护装置;(2)二采区1400运输石门安设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有两个驱动滚筒,只在一个驱动滚筒上安设了温度保护传感器和超温洒水装置,另一个驱动滚筒上未安设温度保护装置和超温洒水装置;(3)110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第2部、第3部、第4部带式输送机热电偶感应式温度传感器距驱动滚筒表面距离分别为60mm、150mm、600mm,未紧贴驱动滚筒安装;(4)二采区1400运输石门联络巷、二采区1400运输石门、21103运输巷等地点安设的3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均高于上级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卸载滚筒下部边缘;5.煤矿未对井田范围内主要充水积水区的水位、水温、水质等进行动态观测;6.煤矿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中未对矿井含水层情况进行说明、矿井充水性图上各类型的出水点未统一编号并标注出水日期、涌水量等参数;7.煤矿2023年6月编制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内容不全,无矿井防排水系统、矿井涌水量的构成分析、主要突水点位置、突水量及处理情况等内容;8.采煤工作面未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21074采煤工作面存放的备用支护材料只有12根单体液压支柱、8根圆木,不满足《21074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的20根单体液压支柱、20根圆木的要求;9.2104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超前支护段20m范围内巷道变形严重,最窄处仅0.9m宽×2.0m高的断面,只有设计断面积(12.4㎡)的14%,未及时进行维修;10.煤矿2024年度未对“三量”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未编制3年的采掘工作面接续图表,算出最短的“三量”可采期;“三量”管理制度中无“三量”不符合规定时采取相关措施的内容;11.1107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小于10m,实测为6m;12.煤矿一采区副斜井井口未设置矿级领导带班公示牌,未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在副斜井井口进行公示;13.一采区副斜井使用串车提升,井底车场未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的阻车器;14.从业人员违章作业。(1)现场检查时,检查组人员从一采区副斜井入井(该斜井提升与行人共用),入井前已向井口信号工确认不会行车,并明确了检查人员到达井底通过电话联系后方可行车,当检查人员行至副斜井中部,副斜井已开始提升运输,陪同检查人员打停止信号后副斜井才停止提升运输,煤矿“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章制度未严格执行;(2)21090采煤工作面喷洒阻化剂记录台账显示,2024年7月27日、8月6日无喷洒阻化剂记录,不符合《21090综采工作面防灭火措施》“每天必须喷洒阻化剂”的要求;15.瓦斯检查工未将瓦斯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板上。(1)210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的进风巷、工作面和回风巷瓦斯检查牌板共用1个,未在检查地点分设记录牌板;(2)21090综采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未将回风巷、上隅角、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结果记入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多个地点共用1块瓦斯检查牌板;16.煤矿井下二采区变电所维修期间,未安排专人值守该采区变电所,并带电搬移高低压电气设备(包括5台变电器,10台高压防爆开关和20多台低压馈电开关等);17.二采区变电所的配电系统图未根据情况变化定期更新绘制。图纸上引入该变电所的10KV高压铠装电缆2趟,引出10KV高压电缆2趟、低压动力电缆7趟,但现场检查,引入10KV高压电缆2趟,引出10KV高压电缆3趟、低压动力电缆11趟;18.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二采区主斜井井口架空乘人装置的齿轮传动减速箱内润滑油加注过多,超过最高油位刻度,致使该齿轮传动减速箱漏油,驱动轮上油污严重;(2)井下安设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的温度、烟雾保护装置未按规定每季度进行1次定期保护实验并做好记录;19.二采区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井口处未装设防脱绳保护装置;20.一采区变电所及二采区变电所馈出的高、低压电缆未设置注有
分别作出:1.处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玖千元整(¥19,000.00);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5.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7.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8.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9.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0.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1.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2.鉴于该条隐患煤矿已于12月7日自查出并制定了措施进行整改,违法行为正在整改中,符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不予处罚的情形,不予处罚;1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4.事件性质恶劣,符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从重处罚,对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15.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16.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7.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18.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9.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0.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1.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22.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3.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4.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188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1-24
5
黔煤安监执一告﹝2024﹞145号
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煤矿二采区为多煤层开采,现布置有21044采煤工作面、21074采煤工作面、21090采煤工作面,根据《祥兴煤矿产量核定表》,21044采煤工作面、21074采煤工作面、21090采煤工作面在3月、5月、10月、11月同时作业,其中3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5.05m/2435.76t、16.3m/10030.93t、18.95m/11254.51t,5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0.95m/102.6t、21.25m/12766.08t、6.25m/4157.78t,10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4m/1816.56t、11.75m/6172.60t、0.9m/534.53t,11月份平均推进度/原煤产量分别为6.45m/3030.21t、20.4m/11029.27t、4.6m/2646.66t;根据调度出勤统计表记载,2024年11月8日中班,综采一队11人在21044采煤工作面割煤,综采二队12人在21074采煤工作面割煤,综采三队14人在21090采煤工作面扫底、垫架
责令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法治意识),处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12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1-24
6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96号
1.抽查8月27日二采区行人井口视频,张学志、张学文、赵德芳、赵明科违章从澡堂与井口间的通道避开闸机入井作业;2.查阅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及8月20日至28日21103运输巷、21074采煤工作面监控视频,张学志、张学文、赵德芳、赵明科未取得瓦斯检查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瓦斯检查作业;3.查看8月20日至28日期间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及工作面监控视频,张学志、张学文、赵德芳、赵明科分别携带周卜生、蒋大红、封金华、周金华的标识卡入井作业;4.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1)21090采煤工作面第51#、52#、53#支架错茬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侧护板高的2/3;(2)21090采煤工作面第53#、84#液压支架压力表分别显示8Mpa、14Mpa,不满足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3)2107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有9架U型棚未全部打设锚索梁加强支护;(4)21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往外20m范围内有5颗打设的锚索外露长度不满足作业规程规定;5.通风队队长张家彦任职超过6个月未持有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肆仟元整(¥164,000.00),警告
16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9-19
7
黔﹝盘州﹞煤安罚﹝2024﹞3475号
1.21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没有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2.现场试验2107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一部带式输送机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启动时无水。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的规定。3.21103运输巷防突预测图未挂设在井下现场。涉嫌违反了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4.21103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刮板输送机道逆向隔断装置失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5.2107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未在距下安全出口25~40m的巷道内至少设置1组压风自救装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合并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整(¥121,000.00),警告。
121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9-19
8
黔﹝盘州﹞煤安罚﹝2024﹞3465号
1.瓦斯检查存在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1)2024年6月8日检查时,查阅煤矿通风瓦斯日报台账显示6月2日四点班瓦斯检查员唐超平检查的一采区总回风井瓦斯浓度为0.12%,通过查看矿井工业视频和唐超平的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活动轨迹报表,6月2日四点班瓦斯检查员唐超平未对一采区总回风井瓦斯进行检查,且一采区轨道上山车场与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正常作业;(2)查看矿井工业视频,5月28日四点班瓦斯检查员唐超平在进入一采区总回风井检查瓦斯时未携带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查瓦斯时长仅1分零7秒(5月28日22时19分40秒进入一采区总回风井风门,22时20分47秒离开风门),且一采区轨道上山车场与一采区边界回风上山正常作业。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一)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的规定。2.2024年6月3日四点班21044综采工作面实际入井11人,查阅人员定位系统显示仅有4人携带标识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四条、《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范》(AQ 1048-2007)5.1.3的规定。
1.拟对煤矿责令停产整顿5日,并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的行政处罚。2.责令限期改正,拟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的行政处罚。
1299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6-20
9
黔﹝盘州﹞煤安罚﹝2024﹞3462号
1.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实施作业:《21090采面挂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人员挂网时要在上方10米范围设置挡矸设施,2024年5月5日八点班入井检查发现21090采面20#液压支架处有2名施工人员在机道挂网作业,但在挂网处上方10米范围未设置挡矸设施,与《21090采面挂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规定不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2.《21090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规定在采煤工作面下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使用液压支柱与铰接顶梁支护,检查时现场使用液压支柱与长钢梁配合支护且长度不足20m。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3.视频抽查2024年5月7日21070-1风巷专用回风绕道作业情况:发现8时18分因施工锚索梁导致掘进工作面硬质风筒脱落无人处理,12时10分硬质风筒落地被浮货掩埋无人处理,迎头仍组织作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4.21溜煤(矸)通道口(倾角25°)未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
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90000.00元
盘州市能源局
2024-06-02
10
黔煤安监执一罚﹝2024﹞54号
1.21074备采工作面回风巷中部有一段长5米、运输巷下出口往外35m至37m段巷道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2.21074备采工作面第17#、24#、76#支架护帮板未打到煤壁,采取的防片帮措施效果差,采面中、下段煤壁片帮严重;3.二采区地面变电所高压馈电线路未装设选择性单相接地保护;4.二采区井下变电所内一台馈电开关、21070-1运输巷内安装的带式输送机电机接线未使用齿型压线板(卡爪)、线鼻子或者快速连接器连接,接线工艺不符合规定;5.二采区地面变电所楼梯间未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6.二采区地面提升绞车盘形闸的闸瓦与闸盘之间的间隙超过2mm;7.行人斜井各上、下乘人点未设置平台并做防滑处理;8.21044采煤工作面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现场检查时采煤机停止工作,未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9.21044采煤工作面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20#与21#、48#与49#液压支架错茬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49#液压支架前探梁未接顶(空顶0.3m);第59#液压支架压力表显示压力为4MPa,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24MPa,且压力表安装数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局部顶板破碎、漏顶,未分析顶板破碎原因,未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止漏顶及处理支架上方冒顶的措施;10.现场检查21044采煤工作面瓦检员周友福携带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11.2104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第三部带式输送机机头以里9m至30m段,带式输送机机架距巷帮最小间距仅0.2m,不符合规定;12.21044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斜巷段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向下运输,带式输送机未装设软制动装置;13.矿井应急广播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经井下现场测试,21090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和2104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的应急广播不能与矿调度室通话
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警告
18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5-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