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7EXWKT4M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东环路街道巴运商业广场4号楼120号门店一楼、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4〕46号
2024年6月24日,我所两名执法人员通过对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名下名为“延益堂大药房”的公众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公众号内主题为“延益堂大药房多店进店免费领取鸡蛋”的宣传页内,宣传有夏日特惠,活动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16日,在第二件半价等着你区域内宣传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并配有相应包装盒和原售价,在阿托伐他汀片包装盒宣传图片上印有适应症: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冠心病的治疗,详见说明书。在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包装盒宣传图片上印有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并留有多处活动门店地址,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的包装盒正面均没有OTC标识,证明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均为处方药,当事人希望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内发布上述三种处方药降价广告来提升这三种药的销量,公众号内宣传内容为当事人自行制作、自行发布,现已删除,截止删除之日阅读量256。于2024年6月24日制作询问笔录,上述由现场检查和当事人确认和口述获得。
我所收到12315举报单称“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处方药”,2024年6月24日,我所两名执法人员通过对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名下名为“延益堂大药房”的公众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处方药广告。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执法人员于当日填写《立案审批表》,报领导批准立案,并指定由刘鑫岳(执法证号:05100130256)、王秀兰(执法证号:05100130195) 两名执法人员办理此案,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30
2
临市监曙处罚﹝2024﹞46号
2024年6月24日,我所两名执法人员通过对内蒙古范氏延益堂连锁药有限公司名下名为“延益堂大药房”的公众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公众号内主题为“延益堂大药房多店进店免费领取鸡蛋”的宣传页内,宣传有夏日特惠,活动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16日,在第二件半价等着你区域内宣传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并配有相应包装盒和原售价,在阿托伐他汀片包装盒宣传图片上印有适应症: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和冠心病的治疗,详见说明书。在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包装盒宣传图片上印有适应症: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并留有多处活动门店地址,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的包装盒正面均没有OTC标识,证明阿托伐他汀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均为处方药,当事人希望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内发布上述三种处方药降价广告来提升这三种药的销量,公众号内宣传内容为当事人自行制作、自行发布,现已删除,截止删除之日阅读量256。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罚款3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3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