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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706646553XR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太康县原一环路中段(电视台北200米路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9
(2024)豫16民终15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1-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西华县人民法院
3
2022-12-26
(2022)渝0113民初22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胡**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4
2022-11-17
(2022)渝0113民初227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胡**,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5
2022-06-10
(2022)浙06刑终176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
钟**,钟**,王**,陈**,钟**,罗**,张**,钟**,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6-07
(2022)浙06刑终176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中心支公司
张**,罗**,钟**,钟**,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陈**,钟**,王**,钟**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11-09
(2021)豫民申8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8
2021-11-09
(2021)豫民申80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9
2021-02-20
(2021)豫10民终2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2-04
(2020)豫1081民初60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王**
谭*,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禹州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禹州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24
(2021)浙0681刑初922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张长海、王国祥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诸暨市人民法院
2
2018-08-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赵*,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5
2021-01-08
(2021)豫0223财保19号
申请保全案件
李**、卢**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04-02
2021-03-25
(2021)豫10民终201号
合同纠纷
王**、禹州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13
2019-07-29
(2018)粤0203民初13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与赵*、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897.41元
民事案件
4
2019-08-05
2019-02-28
(2019)豫1628民初4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肖**与刘**、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158.39元
民事案件
5
2019-08-05
2019-05-21
(2019)豫16民终16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9-07-02
2019-06-18
(2019)鲁02民终56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5-08-24
2015-08-24
(2015)川民初字第01946号
合同纠纷
河南金虎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与游*、柳**、武**、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27488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周西交罚字[2026]第0100164号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雪莉(执法证号:16140817073)张洪恩16140817082通过调取技术监控数据发现:2025年11月12日18时15分53秒,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PE169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西华县G230红花镇黄庄非现场执法点(G230线K1998+749米)时,经治超动态称重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LED电子情报板告知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超限卸货点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车货总质量7195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22950kg,超限率46.84%。
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对当事人 太康县聚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决定给予 罚款叁仟陆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
3600.00元
西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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