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塍塍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查嘉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411MA7LYW0F4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新塍中心广场7幢12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秀市监处罚〔2024〕23号
现查明:当事人通过增设店铺的形式,以达到提高产品销量来增加经营额为目的,将其舅舅韩某某的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兴永副食品商店和岳母仲某某的嘉兴市秀洲区仲氏副食品商店在拼多多平台分别注册了“江南茶食”、“塍味”2个店铺,与自己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塍塍小吃店注册的“塍佰味”,同时在平台店铺销售一款“煤球蛋糕黑米糕”(当事人网店产品标题简称)的涉案产品,3家店铺平台登记信息如下:1、江南茶食:企业注册号:330411610005761,企业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新塍兴永副食品商店,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秀洲区新塍镇凤舞路266号,法定代表人:韩某某,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杂货(不含烟花爆竹)零售;2、塍味:企业注册号:92330411MA2F0PGUXG,企业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新塍仲氏副食品商店,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秀洲区新塍镇南洋村高家浜41号,法定代表人:仲某某,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塍佰味:企业注册号:92330411MA7LYW0F44,企业名称: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塍塍小吃店,类型:个体工商户,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新塍中心广场7幢123室,法定代表人:查某某,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查,涉案产品3家店铺后台显示上架时间分别为:江南茶食2019年4月、塍佰味2019年5月、塍味2020年3月,其中“塍味”店因当事人修改网页标题和数据后上架时间有了调整更新,因后台功能限制,无法查询到前次上架时间。嘉兴某某斋食品有限公司的供货时间为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双方未签定书面购销协议,仅以送货单形式确定采购数量,此情况在某某斋食品公司委托人的笔录中予以了证实,上述时间段的供货数量为4598个,单价3元/个,货值金额13794元,后双方停止合作。当事人自述在位于秀洲区新塍镇中心广场7幢123室的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塍塍小吃店内加工制售涉案产品是从2021年10月左右开始至2023年11月案发,涉案产品的标签信息如下:食品名称:黑米糕(蒸煮类糕点、热加工),配料表:糯米粉、黑米、白砂糖、水,净含量:250g,添加剂:脱氢乙酸钠,保质期:夏季5-6天左右、春秋冬季8天、冷冻保存60天,贮存条件:冷冻储存,食用方法:蒸15分钟左右,产地:浙江嘉兴市,联系,厂家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凤舞路138号,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3041101426,产品标准代号:GB/T20977-2007,生产厂家:嘉兴某某斋,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8日。经询问,此标签由当事人自行打印后贴上去的,标签数量是根据网上订单数量打印的,案发后其又对电脑内某某斋食品公司的标签模版进行了删除,其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标有某某斋食品公司信息内容标签的食品,故执法人员未在当事人现场查获虚假标签和涉案产品。综上,当事人制售涉案产品标签上的“厂家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凤舞路138号、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3041101426、生产厂家:嘉兴某某斋”信息与事实不符。
其次当事人通过修改后台付款金额,下单后退款的方式,来增加网页已拼数量,营造此款产品的热销度,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对涉案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涉案产品共有3款产品,3家店铺平台售价从7.5元/件至10.8元/件不等,未确定每款产品的销售单价,店铺最终实际成交价为:“塍味”店7.7元/件、“塍佰味”7.5元/件、“江南茶食”7.56元/件,因3款产品无具体明确定价,且3个店铺售价不一致,故取3家店铺最终售价的平均数7.6元/件作为计算货值金额的单价。至案发,当事人在3家店铺各刷单1笔,刷单数量累计18222件,其中“塍佰味”于2019年5月18日下单12040件,“塍味”于2020年4月18日下单1194件,“江南茶食”于2019年4月23日下单4988件,货值金额共计138487.20元;3家店铺的已拼数量累计25921件,其中“塍佰味”14000件,“塍味”3466件,“江南茶食”8455件,货值金额共计196999.60元;3家店铺的实际销量累计7699件,其中“塍佰味”1960件,“塍味”2272件,“江南茶食”3467件,其中的4598件为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向徐珍斋食品公司采购的,货值金额为34944.80元,实际销售的3101件是当事人在新塍镇中心广场7幢123室的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塍塍小吃店内加工制作的,故违法制售的食品共3101
当事人网络刷单和制售的食品标签信息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一、刷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二、制售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圆整(¥155000.00);三、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叁仟伍佰陆拾柒圆陆角整(¥23567.6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圆陆角整(¥198567.60)。
175000.00元
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