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玖玖玖红庆河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MACK8X8B1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安达路与幸福巷交叉路口西侧二层楼307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5〕31号
1.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通过“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标称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醋氯芬酸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481,批号:230201)10盒。规格:50mg×12粒/板/盒,购进价格为每盒4.49元,共计44.9元。验收入库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17:55分,现场可提供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及随货同行单。
2.经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和调取销售记录显示在2024年4月14日09时59分、2024年09月30日09时33分、2024年10月9 日12时31分分别销售该批次的药品各1盒(批号:230201),单价:16元。2024年4月27日12时44分销售该批次的药品3盒(批号:230201),单价:10元,总价30元。2024年4月29日11:23分销售该批次的药品2盒(批号:230201)单价:10元,总价:20元。2024年10月9日13:06分退回一盒(批号:230201),退回16元。七盒共计:82元。剩余3盒(批号:230201)于2024年10月24日退回天津和治恒昌医药有限公司。货值金额82元,违法所得50.57元。
3.该药品为处方药,现场可提供2024年4月14日09:59分、2024年04月27日12:44分、2024年04月29 日11:23分、2024年09月30日09:33分、2024年10月09日12:31分销售时已开具处方笺和相关销售凭证。
4.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当事人销售劣药属于首次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元
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