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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尊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0MA1G82GE9L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52号底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杨烟处[2023]第151号
2023年11月09日15时50分,本局专卖执法人员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52号底层的上海养尊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违法经营卷烟的嫌疑。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内查获涉嫌违法的卷烟红双喜(硬)1条、红双喜(硬8mg)2条、牡丹(软)5条、南京(红)1条、中华(硬)1条、中南海(5mg)10条,合计6个品种20条用于对外销售,现场无法查清上述卷烟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证明。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嫌疑。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专卖执法人员即将上述涉案物品作为证据,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整个检查过程,被检查人始终在场,并未对该行政强制措施提出陈述与申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贰佰肆拾陆圆玖角陆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的10%)。
246.96元
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
2023-12-22
2
杨烟处﹝2023﹞第32号
  2023年03月29日,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52号底层的上海养尊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310110203584)存在违法经营卷烟的嫌疑。执法人员在该店经营场所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黄果树(佳品)壹条、牡丹(软)壹条、红双喜(硬上海)叁条、红双喜(硬8mg)壹条、红双喜(硬)贰条、大前门(软)壹条、利群(新版)壹条、南京(红)壹条,合计捌个品种的卷烟共计壹拾壹条。在上述卷烟可能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请示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杨烟存通﹝2023﹞第B11号),并通知当事人于2023年04月06日前来我局接受调查(具体时间以询问通知书为准)。\u200c\u200b  经现场勘验,先行登记保存的黄果树(佳品)壹条、牡丹(软)壹条、红双喜(硬上海)叁条、红双喜(硬8mg)壹条、红双喜(硬)贰条、大前门(软)壹条、利群(新版)壹条、南京(红)壹条,合计捌个品种的卷烟共计壹拾壹条存放于经营场所,并用于对外销售。现场无法查清上述卷烟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证明。上海养尊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现场。\u200c\u200b  经上海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黄果树(佳品)壹条、牡丹(软)壹条、红双喜(硬上海)叁条、红双喜(硬8mg)壹条、红双喜(硬)贰条、大前门(软)壹条、利群(新版)壹条、南京(红)壹条,合计捌个品种的卷烟共计壹拾壹条为真品卷烟。\u200c\u200b  现调查查明,上述被查获的卷烟是该公司合伙人鲍贵澎从其开设的上海市杨浦区农垦丰源食品经营部调拨至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52号底层的上海养尊和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用于日常对外销售。经核查,上海市杨浦区农垦丰源食品经营部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126号,经营部负责人为鲍贵澎,该经营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310110103185)。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共计人民币玖佰捌拾圆伍角。上述查获违法卷烟自购入之日至案发日,尚未销售,故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罚款:人民币玖拾捌圆零伍分
98.05元
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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