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志威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莉萍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NPPHW1U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科园西七路2号荷塘月色9号楼A单元109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401交罚﹝2025﹞1212号
2025年03月10日23时31分,黄以程驾驶广西南宁志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N7208货运车辆途经扶绥县扶南大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17.5吨,超限率为56.45%。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 。当事人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申请。经核实,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调查,及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3
2
桂1401交罚﹝2024﹞0120号
2024年04月22日22时40分,黄以程驾驶广西南宁志威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N7208货运车辆途经扶绥县扶南大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超限率计算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275 号),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重10吨,超限率为32.26%。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
7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