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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平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MA7G0KAE7E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幸福社区友好路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沙市监处罚〔2026〕126号
经查实,沙雅县万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新能源充电服务行业中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企业,拥有县域内58个新能源服务场地,共计280把充电枪头,2026年3月1日之前,该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公示牌与充电服务系统均显示为高峰段电费0.527514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1.127514元/kwh,平时段电费0.33304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0.93304元/kwh,低谷段电费0.255587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0.85558元/kwh。2026年3月1日调整后充电服务系统价格为高峰段电费0.598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1.198元/kwh,平时段电费0.498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1.098元/kwh,低谷段电费0.38元/kwh,服务费0.6元/kwh,小计0.98元/kwh,相较调价前后价格上涨,但未更换价格公示牌,导致价格公示牌与充电服务系统价格不一致,消费者可通过扫码充电进入充电服务系统,扫码价格为充电服务系统调整后价格,实际收费为充电服务系统扫码后价格,该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将所有点位价格公示牌更新完毕,新疆发展改革委-新发改能价〔2016〕985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1.2元/千瓦时,其中,电动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0元/千万时,”当事人调整充电服务费价格未超过新疆发展改革委-新发改能价新发改能价〔2016〕985号规定充电服务费标准。通过该公司提供的在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系统表明,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5日,高峰段多收取充电服务费0.070486元/kwh,乘以高峰段电量5070.949度等于357.43元,平时段多收取充电服务费0.16496元/kwh,乘以平时段电量8134.245度等于1341.85元,低谷时段多收取充电服务费0.1242元/kwh,乘以低谷段电量5134.245度等于637.67元,合计多收价款是2336.92元,即违法所得为2336.92元,充电服务系统中无法提取单次车辆高峰段、平时段、低谷段电量数据,导致违法所得无法向消费者退回。
1、没收违法所得2336.92元; 2、处罚款1600元,两项合计3936.92元(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陆元玖角贰分)
1600.00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2
6529241901084286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00.00元
沙雅县公安局
2026-03-23
3
652924190107591
违反禁止标线
违法禁止标线
200.00元
沙雅县公安局
2026-02-04
4
652924190107495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200.00元
沙雅县公安局
2026-01-30
5
652924190107462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00.00元
沙雅县公安局
2026-0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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