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二月河酒厂(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海燕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82MA6H50GK6H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双龙村兴隆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仁市监处﹝2024﹞88号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场所内产品编号为HTG21-73的特种设备(锅炉)是该公司2024年3月10日安装完成的,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台锅炉只办理了特种设备告知,还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正在使用。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贵州省仁怀市二月河酿酒作坊”进行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贵州省仁怀市二月河酿酒作坊”厂长李太强询问笔录1份。 3、对“贵州省仁怀市二月河酿酒作坊”锅炉工陈宗乾询问笔录1份。 4、现场照片3张。 5、“贵州省仁怀市二月河酿酒作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6、授权委托书一份。 7、产品编号为HTG21-73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表检定证书复印件3页、安全阀校验报告复印件2页。 8、锅炉运行记录复印件1页。 9、张海燕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李太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陈宗乾身份证复印件1份。 12、锅炉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复印件1份,共计3页。
罚款5.0万元#
50000.00元
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