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碾子镇谯玉才饮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登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728MAB2UTL641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碾子镇纳溪社区中坝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34号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碾子市场监管所于2025年4月10日对位于镇巴县碾子镇中坝街名称为“镇巴县碾子镇谯玉才饮品店”进行了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该店营业执照及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在其操作间冰柜内发现有2袋已开封的食品原料(1袋金丝香芋酥,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保质期一年;1袋脆香鸡,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3日,保质期12个月)截止检查时,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超过保质期的2袋食品原料进行了扣押,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经调查:镇巴县碾子镇谯玉才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应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食品原料;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6
2
镇巴县市监局处罚〔2023〕35号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瓶食品原料;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