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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蒲俊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357999179W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三路4号1栋6层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4
(2024)川0193民初736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沈阳融信达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交执罚﹝2025﹞010300219号
2024年12月6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抽查网约车合规情况,发现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传输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系统的情况,涉及川AB07225车与川AAF1695车于2024年12月8日19时订单未上传监管系统。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传输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当事人违法情节属一般等级。以上事实有公司经营许可证复制件、询问笔录、询问视频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7
2
成交执罚﹝2024﹞010306439号
2024年1月14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愉坪驾驶的川AAW0246车派单,张愉坪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3
成交执罚﹝2024﹞010306597号
2024年6月7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宇鹏驾驶的川AA84224车派单,黄宇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4
成交执罚﹝2024﹞010306589号
2024年6月7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宪丁驾驶的川AA82427车派单,驾驶员何宪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5
成交执罚﹝2024﹞010306515号
2024年6月4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范益华驾驶的川AA80666车派单,驾驶员范益华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6
成交执罚﹝2024﹞010306591号
2024年6月7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刘宇驾驶的川AA87447车派单,刘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7
成交执罚﹝2024﹞010306444号
2024年6月5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学周驾驶的川ADX9157车派单,张学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调查,四川运泽正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参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自由裁量基准(客运出租汽车部分)》,当事人一年内初次违法,违法情节一般。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营业执照、询问视频、授权委托书、派单信息等证据为证。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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