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仁爱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郴鑫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1MA7HB5156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市蛟河市长安街道永安路20-2(审判法庭楼)1层1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蛟医保处字﹝2025﹞第4号
蛟河仁爱医院在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存在1.常规心电图检查,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2373人次,涉及违规金额7314元2.常规心电图检查(床头心电),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377人次,涉及违规金额1596元3.雷火灸,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380人次,涉及违规金额113970元4.普通病房床位费34人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660人次,涉及违规金额21188元5.普通病房床位费5人间以上,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203人次,涉及违规金额4290元以上15项合计涉及违规金额148358元。违规医保基金金额121399.86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规定
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21399.86元(壹拾贰万壹仟叁佰玖拾玖元捌角陆分),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即121399.86元(壹拾贰万壹仟叁佰玖拾玖元捌角陆分)处罚。
121399.86元
蛟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16
2
蛟医保处字﹝2024﹞第3号
蛟河仁爱医院,2021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存在(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过度检查、风湿三项(抗链球菌溶血素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过度检查、(颈部)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过度检查,注射用盐酸氨溴索超限制用药、(腰椎)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过度检查的现象,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的规定
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3887元(叁仟捌佰捌拾柒)(已退回),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即3887元(叁仟捌佰捌拾柒)。
3887.00元
蛟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4-07-09
3
蛟医保当罚字〔2024〕第1号
蛟河仁爱医院因重复收取雷火灸诊疗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
650.00元
蛟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4-04-30
4
蛟医保处字﹝2023﹞第8号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份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如下违法行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存在糖化血红蛋白测定单次住院期间诊疗项目超上限、普通病房床位费34人间3人间5人间以上超标准收费现象。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395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伍元,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即1395元(大写)壹仟叁佰玖拾伍元。
1395.00元
蛟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3-11-28
5
蛟医保处字﹝2023﹞第5号
2022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尿微量白蛋白测定、风湿三项(抗链球菌溶血素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与C反应蛋白测定重复收费现象,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
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571元(壹仟伍佰柒拾壹),并处以1倍的行政罚款,即1571元(壹仟伍佰柒拾壹)。
1571.00元
蛟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3-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