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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御膳坊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叶菊花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3MA3ADJG14M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美食街21#2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市监处罚〔2026〕32号
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已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及淘宝闪购平台开设有外卖店铺。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1以4.5元/支的价格从南丰县国友调料商行购进10支青芥辣酱。于2026年2月23日以26元/袋的价格从东湖区福开泰冰冻食品商行购进20袋咸蛋黄。当事人提供了上述调味料的进货票据及供应商营业执照信息。上述食品在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两种类型均存在开封使用的情况。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食品过期后用于制作菜品的线下电子销售台账,其中青芥辣酱用于制作浇汁花螺,售价118元/斤,售出4斤;咸蛋黄用于制作咸蛋焗玉米粒,售价 28元,售出了5份,当事人未在外卖平台上架上述菜品,故销售额共计612元。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682元,当事人提供了其花螺的进货凭证,可以认定购买花螺花螺的300元为合法必要支出予以扣除,其余混同且难以区分的款项不予扣除。故可以认定的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312元。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4支青芥辣酱、2袋咸蛋黄;2、没收违法所得312元;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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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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