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龙潭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戴陆洲 | 注册资本:2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2747157524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桐庐县新合乡新四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3
(2025)浙0122民初19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桐庐龙潭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桐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5-21
2015-05-21
(2015)杭桐横商初字第334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与刘**、桐庐龙潭风景旅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3-05-22
2013-05-22
(2013)杭桐横商初字第195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与刘**、桐庐龙潭风景旅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庐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2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2月11日,桐庐龙潭风景旅游有限公司在桐庐县新合乡***项目处建设单位未经验线合格擅自开工建设。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贰仟元整。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罚款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