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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汇一家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厉锐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8MA1XTPWK2L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73号2号楼10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高市监处罚〔2026〕20号
经查,2020年3月至同年7月期间,新邦公司在明知经营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仍在无足额资金的情况下,委托当事人为其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2020年3月16日,当事人先帮助新邦公司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成立新邦公司,后联系他人向新邦公司账户转账200万元,再使用虚假出资的转账记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0万元的验资报告。 2020年7月1日,当事人使用上述验资报告骗取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向该局申请变更登记,在新邦公司营业执照中增加了劳务派遣经营范围。新邦公司实际负责人向当事人支付了10500元的费用。新邦公司在后续经营中,部分被派遣的工人发生工伤事故。案发后,当事人已退回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代替新邦公司赔偿受伤工人工伤损失。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提交虚假材料、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进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60000元,上缴国库。
60000.00元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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