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德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3MA2D4QD24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南方时代广场2幢2101号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3
(2025)浙0503民初87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
毛**,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2
(2025)浙0503民初87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
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3
2025-12-29
(2025)浙0503民初87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沈**
毛**,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4
2025-06-27
(2025)浙0502民初150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5
2025-06-10
(2025)浙0502民初150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毛**,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08-23
(2021)浙0503执529号之一
民事
沈**、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公(南)行罚决字[2025]02131号
2025年4月23日20时许,行为人赵某某谈妥以700元小费的价格在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322包厢内向客人张某某提供营利性陪侍,行为人田某某谈妥以1314元小费的价格在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322包厢内向客人潘某某提供营利性陪侍。经查明,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某某在明知该322包厢存在营利性陪侍的情况下仍提供该包厢供娱乐。综上所述,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23日20时许,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湖州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五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执行方式:自送达之日起立即执行停业整顿;执行期限:自执行之日起五个月。
-元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派出所
2025-07-19
2
湖浔公(南)行罚决字[2023]02629号
2023年10月31日晚上,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对外名称:纯凯KTV)提供该歌厅305包厢让店内管理人员姚某宁提供汪某敏、徐某芳以700元小费的价格向顾客沈某某、洪某等人提供营利性陪侍,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代乐、老板周新钟等人明知该情况仍提供场所及相关服务,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综上所述,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31日晚上,湖州纯凯娱乐有限公司构成娱乐场所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于2023年11月7日停产停业。
-元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派出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