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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坚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76131838X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汇鑫大厦302室-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9-01
(2021)浙06民终31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5-19
(2021)浙0602民初3760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袍江创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16
2018-04-27
(2018)浙0602民初28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邵**等与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12-30
2017-06-21
(2016)浙0104民初2150号
合同纠纷
华**与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17-12-19
2017-09-26
(2017)浙01民终5609号
合同纠纷
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2188号
当事人绍兴市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汇鑫大厦302室-3实施了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