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城南殡仪服务站(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开春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676120133T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熊家店村民小组20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8-06
2015-08-06
(2015)合法民初字第04580号
殡葬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市合川区城南殡仪服务站与周**殡葬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川市监处罚〔2025〕182号
经查,当事人在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花园社区熊家店村民小组200号从事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遗体整容、遗体防腐、鲜花礼仪、遗像制作等殡葬服务,经营中取得了工商登记和殡葬服务许可登记,其取得的《重庆市殡葬服务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丧葬用品销售服务。《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确定重庆市中心城区外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市属以外殡葬服务机构部分延伸服务收费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定价。《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明确殡葬服务项目分为基本服务项目和非基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遗体殡殓、遗体殡仪、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非基本服务项目是指除基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2018年1月12日,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和民政局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等文件精神,联合印发《关于核定合川区城南殡仪服务站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川发改发﹝2018﹞15号),对当事人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核定,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普通殡仪车接运费160元/具/20公里(购价在20万元以下的殡仪车,不含路、桥费,超出20公里按5元/公里加收);2.收殓抬运费300元/具/100米(正常遗体的收敛、抬运、尸袋;地面水平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算,每超出50米加收20元);3.遗体消毒、整理费300元/具(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4.冷藏柜停放费6元/具/小时(含遗体进柜、出柜);5.守灵治丧厅租用费【①豪华厅(8号厅)9000元/次(3天内);②高档厅(5、6、7号厅)6000元/次(3天内);③中档厅(9、10、11号厅)4500元/次(3天内);④普通厅(1、2、3、4号厅)3000元/次(3天内)】。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和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的通知》(合川发改发〔2024〕252号),对当事人的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①豪华厅(8号厅)3000元/天;②高档厅(5、6、7号厅)2000元/天;③中档厅(9、10、11号厅)1500元/天;④普通厅(1、2、3、4号厅)1000元/天。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提供遗体殡殓、遗体殡仪服务过程中,存在未按核定的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的情形,具体表现如下:一是自2018年以来,当事人在提供遗体冷藏柜停放服务中未记录遗体进柜、出柜的具体时间,对部分遗体进柜、出柜的当天按24小时停放时长进行计时并按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该计时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和第六项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一、对当事人延长遗体冷藏柜停放服务收费时限、虚增服务费用的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作出: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5万元。二、对当事人自立遗体上下车场地消毒场地清洁遗体消毒收费项目并收费,以及自定5号守灵治丧厅收费标准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作出: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45万元。综上,本局对当事人的前述违法行为合并作如下行政处理: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二、罚款60万元。
60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