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梅春 | 注册资本:501.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798009417L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2号元佳花园3幢附16号2-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3
(2025)渝0105民初97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3
(2025)渝0105民初97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7
(2025)渝0105民初97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徐*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蒋**,李**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3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6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1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潘*,潘**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7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郭**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唐**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9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2-03-23
(2022)渝0105民初28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武**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28
(2022)渝0105民初1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
2022-07-28
(2022)渝0105民初1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汪*
裁判文书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3
2022-02-22
(2022)渝0105民初1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汪*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2
(2022)渝0105民初1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7
2022-04-11
(2022)渝0105民初283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07
2022-04-11
(2022)渝0105民初28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4-06
2022-04-01
(2022)渝0105民初283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8-23
2022-04-26
(2022)渝0105民初65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7-21
2022-06-21
(2022)渝0105民初122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2-14
2022-01-13
(2022)渝0105民初1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2-14
2022-01-18
(2022)渝0105民初1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聂**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3-26
2021-02-03
(2020)渝0236执1691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胡**王*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03-26
2021-02-03
(2020)渝0236执1693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刘**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22
2020-11-23
(2020)渝0236执1622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重庆乐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70号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大路村73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水泵房外应急照明灯测试不成功;负一层车库及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报警主机存在故障点位;拨打消防控制室消防电话无人接听;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规范(负责人未签字);负二层部分烟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二层储油间烟感探测器未巡检;负一层手报测试不成功;水力警铃测试声音较小,一个无声音;发电机房S03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二层、负三层部分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一层防火卷帘测试不成功、变形;中药材批发市场旁防火卷帘按钮开关损坏;负一层排烟测试不成功;负二层电梯前室正压送风测试不成功;配电房外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1幢大厅照明线路未穿管保护;消防控制室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玖儿潮馆旁电表安装在木质基座上;负二层电梯前室旁墙壁有孔洞未封堵,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2025年1月30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对元佳广场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隐患问题未整改完毕,该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大路村73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水泵房外应急照明灯测试不成功;负一层车库及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报警主机存在故障点位;拨打消防控制室消防电话无人接听;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不规范(负责人未签字);负二层部分烟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二层储油间烟感探测器未巡检;负一层手报测试不成功;水力警铃测试声音较小,一个无声音;发电机房S03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二层、负三层部分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负一层防火卷帘测试不成功、变形;中药材批发市场旁防火卷帘按钮开关损坏;负一层排烟测试不成功;负二层电梯前室正压送风测试不成功;配电房外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1幢大厅照明线路未穿管保护;消防控制室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玖儿潮馆旁电表安装在木质基座上;负二层电梯前室旁墙壁有孔洞未封堵,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2025年1月30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对元佳广场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隐患问题未整改完毕,该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JB2555号、[2025]第JB031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4-24
2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351号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大石坝正街2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元佳广场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大石坝正街2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元佳广场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JB255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9-09
3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350号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大石坝正街2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元佳广场:1、水泵房外应急照明灯测试不成功;2、负一层车库及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3、报警主机存在故障点位;4、负二层部分烟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5、负二层储油间烟感探测器未巡检;6、负一层手报测试不成功;7、水力警铃测试声音较小,一个无声音;8、发电机房S03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9、负二层、负三层部分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10、负一层防火卷帘测试不成功、变形;11、中药材批发市场旁防火卷帘按钮开关损坏;12、负一层排烟测试不成功;13、负二层电梯前室正压送风测试不成功。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7月25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大石坝正街2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元佳广场:1、水泵房外应急照明灯测试不成功;2、负一层车库及永辉超市外公区,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3、报警主机存在故障点位;4、负二层部分烟感探测器未保持完好有效;5、负二层储油间烟感探测器未巡检;6、负一层手报测试不成功;7、水力警铃测试声音较小,一个无声音;8、发电机房S03无管网自动灭火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9、负二层、负三层部分防火门未保持完好有效;10、负一层防火卷帘测试不成功、变形;11、中药材批发市场旁防火卷帘按钮开关损坏;12、负一层排烟测试不成功;13、负二层电梯前室正压送风测试不成功。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责令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26日前改正。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JB255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39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9-09
4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263号
2023年8月20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40号2幢27-9重庆千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云上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一室内消火栓被遮挡,支队随即发出《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江消即字〔2023〕第0067号),责令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千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遮挡消火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8月22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正街2号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元佳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配电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被停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994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8月31日前改正,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3040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994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乐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