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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昌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香均注册资本:5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25MA363U4R2Y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鱼梁村珠洞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崇市监处罚〔2025〕9号
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查明当事人经营部是赣州沣瑜实业有限公司的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分支机构。2017年开始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当事人在只取得回收资质许可,没有拆解资质许可的情况下拆解了报废机动车共计六辆,对拆解下来的发动机、方向盘、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这“五大总成”,按照废铁售卖给广东省英德市永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共计4.15吨,每吨以2250售出共计获得货款9337元。涉嫌构成未经资质认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一款违反本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没收非法回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337元。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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