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晖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8397898671N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桥北物流园区石材城二期24号楼5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6
(2024)内0402民初2664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李**
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2
2022-05-17
(2022)内0402民初113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3
2022-05-17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3-29
(2022)内0402民初113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9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
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23
2023-09-28
(2023)内0402民初660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王**、赤峰市壹品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31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红市监处罚〔2025〕3-17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