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殿峰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722MA5PJ6N80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浦北县寨圩镇浦北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6
买卖合同纠纷
付**
许**,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2
2025-12-16
买卖合同纠纷
蔡**
蔡**,徐**,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
浦北县人民法院
3
2025-08-07
(2025)闽0603民初541号
合同纠纷
黄**
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蔡**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4
2025-05-12
(2025)闽0603民初541号
合同纠纷
黄**
蔡**,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浦)应急罚〔2023〕工贸4号
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徐腾飞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证据有:(一)《现场检查记录》(浦应急检记〔2023〕工贸17号);(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浦应急责改〔2023〕工贸12号);(三)《调查询问笔录》;(四)《关于徐腾飞无法配合调查询问的情况说明》;(五)广西昌泰木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参万元整(¥3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浦北县应急管理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