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尚视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强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301313414095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团结路10区246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勒泰市市监处罚〔2026〕3号
阿勒泰地区尚视广告有限公司是2014年8月2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当事人2015年度至2024年度连续10个年度年度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2016年7月7日、2017年7月10日、2018年7月9日、2019年7月15日、2020年7月2日、2021年7月5日、2022年7月5日、2023年7月13日,2024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本局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至今日仍未补报年度报告、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办理歇业备案。本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所登记的住所进行检查及向当事人登记住所所在地阿勒泰市团结路街道团结社区发送协查函,向税务机关调取纳税状况的方式,发现当事人未在登记的住所处从事经营活动,证实了阿勒泰地区尚视广告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税款未入库,符合清吊条件
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量权适用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一章企业登记管理、第七节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因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元
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9-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市市场监管局
8
2018-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9
2017-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勒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