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从江县一桥现代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维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33065793224H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江东中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从市监处罚[2024]215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28日从凯里市和顺兴副食经营部购进10千克“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到其经营场所销售,购进数量:10千克,进价:28元/千克,销售价:33.60元/千克,生产日期2024年1月21日,保质期270天,2024年10月17日到期,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19天。根据当事人提供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销售记录,当事人销售出0.6千克超过保质期“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违法所得20.16元。本案货值金额为执法人员查获的174包(重量3.87千克)超过保质期“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货值金额加上当事人销售出的0.6千克超过保质期“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货值金额,共计150.19元。本案对照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贵州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编号:1522633002024110200360726)及附件5份,证明本案线索来源。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和采集证据材料单1份,证明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线索,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摆放在散装称重货架上待售的174包“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重量3.87千克)超过保质期。 证据三: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进货来源、进价、销售价、生产日期、保质期、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等。 证据四: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副本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市场主体资格。 证据五:当事人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证据六:进货单据1份、供货商营业执照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查验情况。 证据七:销售食品记录1份打印件,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天秀食品麻辣味手磨豆干”数量。 以上证据均由询问人与被询问人、调查人与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属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黔东南州从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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