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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五顶山乡周应菊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应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4MA7DW9X516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五顶山乡新村村委会五顶山集市西段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南处罚〔2026〕17号
2026年1月2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南华县五顶山乡周应菊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商店内查获超过保质期的3种食品,经查实:1.名称:老陈醋,净含量:800ml,数量:6瓶,制造商:太原市清徐县玉皇醋厂,生产日期:2022年7月14日,保质期:三年,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190天,销售价5元/瓶;2.名称:小酪多多乳酸菌味果味饮品,净含量:300ml,数量:12瓶,生产商:康师傅饮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10月18日,保质期:10个月,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155天,销售价1.5元/瓶;3.名称:盖爽瑞士糖,净含量:9.2克,数量:114条,生产者:广州从化南方食品厂,生产日期2025年1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8天,销售价0.5元/条。上述共计3个品种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其它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摆放在该店经营场所内,属于正常经营状态,其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本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货值金额为105元。因该店未建立销售记录台账,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被扣押的以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老陈醋6瓶,小酪多多乳酸菌味果味饮品12瓶,盖爽瑞士糖114条; 二、处予罚款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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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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