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亿微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希民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02MA349TTF15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埂埕新村埂埕村委会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4〕062402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3日,由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当事人库存的产品名称为“闽亿微有机肥”进行抽样检验,并于2024年7月23日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24NJHJ0104的《检验报告》中显示,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NY∕T2021《有机肥料》标准要求,依据NJCCZHJ01-2024《2024南平市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肥料产品》,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10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送达报告编号为:2024NJHJ0104的《检验报告》,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名称为“闽亿微有机肥”的产品,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并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复检要求。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述,涉案批次有机肥都是按袋销售的,成本价格为13元/袋,销售价格为15元/袋。至被本局查获之日,当事人已全部售出(含被抽检的2kg)。因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涉案批次有机肥的销售台账,根据当事人经营者陈述的销售价格来计算,本案货值金额为180元,违法所得24元。
罚款(360元)|没收违法所得(24元)
360.00元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