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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自元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40000741916913B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拉萨市林周县苏州新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9
(2024)豫9001民初86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济源市宸兴实业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济源市人民法院
2
2023-01-17
(2022)藏01民终11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黎博建设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1-12
(2022)藏01民终1177号
合同纠纷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黎博建设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6-22
(2022)藏0121民初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黎博建设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林周县人民法院
5
2022-04-02
(2022)藏01民特5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张**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8-23
(2021)藏01民终5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8-18
(2021)藏01民终5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7-20
(2021)藏01民终5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6-17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6-09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7
(2025)藏01执异24号
执行异议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陈*
执行文书、拍卖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7-02
合同纠纷
拉萨飞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林周县人民法院
3
2019-03-28
(2018)苏0115民初9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4
2018-08-07
买卖合同纠纷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5
2018-08-07
买卖合同纠纷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9
2022-04-26
(2022)藏01民特5号
劳动争议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张**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29
2022-04-26
(2022)藏01民特6号
劳动争议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杨**劳动争议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3-09-19
2023-08-14
(2023)藏0121民初223号
承揽合同纠纷
拉萨源鑫装饰装修有限公司、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13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9-30
2021-08-31
(2021)藏01民终5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3-23
2018-09-19
(2018)藏0103民初329号
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与西藏川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18
2019-11-21
(2019)藏01财保25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西藏信事达矿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瑞石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80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2-19
2017-11-23
(2017)藏01民初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409988.16元
民事案件
8
2019-09-04
2019-02-20
(2018)藏0102执1048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李爱民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08-05
2019-06-14
(2019)藏0102执60号
李**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3-08
2018-12-17
(2018)最高法民申51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钰泰物流有限公司、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自然资源立字2025040101号
未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你未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违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做出处罚:未按照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0000元
30000.00元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2025-04-25
2
拉环罚﹝2023﹞23号
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于2012年2月20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13年试运行,2014年初因市场经济原因停产,2022年断续开工,2023年8月初开工生产,2022年大约生产了1000余吨精铁粉,2023年8月约生产了1000吨精铁粉;2022年、2023年分别建设了3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在原有破碎生产线基础上建设的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设了压滤设备1套,均已投入使用。该项目没有环保验收,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规定。该案涉及个人部分已另处理。
2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于2012年2月20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13年试运行,2014年初因市场经济原因停产,2022年断续开工,2023年8月初开工生产,2022年大约生产了1000余吨精铁粉,2023年8月约生产了1000吨精铁粉;2022年、2023年分别建设了3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在原有破碎生产线基础上建设的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设了压滤设备1套,均已投入使用。该项目没有环保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规定》“一、建设项目管理类”中“序号8”的规定。
632000.00元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4
3
拉环罚﹝2023﹞22号
2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22年5-7月新建了1个尾砂贮存池,2023年7月新建了2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用于存放选矿尾矿砂,为了加大对原矿破碎力度,2022年7月、2023年6月耗时不到2个月建设了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成1套压滤设备用于降低尾砂含水率。上述设备在原环境影响评价中不包含,尾矿库贮存尾矿变为临时贮存池,对土壤、地下水不利影响加重。该设备共投资1372000.00元。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经查,该公司所建未重新申报环评文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春堆乡甲拉浦铁矿选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4日取得《关于西藏烨鑫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12〕36号),2022年5-7月新建了1个尾砂贮存池,2023年7月新建了2个尾矿砂贮存池,每个贮存池容积为800立方米,用于存放选矿尾矿砂,为了加大对原矿破碎力度,2022年7月、2023年6月耗时不到2个月建设了一条破碎生产线,2022年7月建成1套压滤设备用于降低尾砂含水率。上述设备在原环境影响评价中不包含,尾矿库贮存尾矿变为临时贮存池,对土壤、地下水不利影响加重。该设备共投资13720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并结合《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用规定》“一、建设项目管理类”中“序号1”的规定。
1372000.00元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
2023-11-24
4
藏拉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4号
该公司生活区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未保持安全距离
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林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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