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醒军 | 注册资本:2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802MA2UXLQQ3B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经济开发区麒麟大道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31
侵害商标权纠纷
迪桑特(中国)有限公司
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
2022-02-25
(2022)皖1802行初3号
行政行为
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3
2022-02-22
(2021)皖1802民初8461号
合同纠纷
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安徽省和佳汇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优麦隆超市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8
2022-03-17
(2021)皖1802民初8461号
合同纠纷
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和佳汇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8
2022-01-10
(2021)皖1802民初8461号
合同纠纷
安徽鸿乔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和佳汇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烟关知字[2024]0018号
2024年7月19日,当事人向烟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商品,报关单号:422120241000013930。海关经查验,发现标有“THE NORTH FACE及图形”标识的50个背包,价值人民币8012元。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经调查,当事人进口的背包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THE NORTH FACE及图形”标识相同,上述标识使用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
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202元
120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
2024-11-14
2
青烟关知字[2024]0021号
当事人2024年7月31日向烟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商品,海关经查验,发现标有“DESCENTE”及图形标识的102顶帽子,价值人民币8326元。迪桑特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海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进口的帽子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DESCENTE”及图形标识相同,上述标识使用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
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249元
124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
2024-11-07
3
青烟关知字[2024]0010号
当事人2024年6月5日向烟台海关申报进口一批商品,报关单号:422120241000010847。海关经查验,发现标有“FILA”和“F图形”标识的19双鞋,标有“KOLON SPORT”标识的9双鞋和11顶帽子,标有“DESCENTE”标识的8双鞋和10顶帽子,共价值人民币14193元。满景(IP)有限公司、可隆体育中国(知识产权)私人有限公司、迪桑特中国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分别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进口的鞋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FILA”和“F图形”标识相同;鞋和帽子上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KOLON SPORT”标识相同;鞋和帽子使用的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DESCENTE”标识相同,上述标识使用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
没收上述侵权货物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129元
212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关
2024-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