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宝成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800MA0XYNX13J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27
(2022)辽0803民初1600号
借款合同纠纷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支行
张**,营口荣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高*,高**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2
2021-06-02
(2021)浙01民终299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姚*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3-24
(2021)黑0722民初1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丁**,绥化市嘉信房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4
2020-10-22
(2020)浙0110民初59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x**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5
2020-10-22
(2020)浙0110民初59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姚*,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6
2020-10-19
(2020)浙0106民初195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李**,王*,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7
2020-10-15
(2020)黑0722民初3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吴**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8
2020-10-15
(2020)黑0722民初3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吴**,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
9
2020-09-24
(2020)浙0106民初195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王*,李**,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16
(2020)浙0110民初59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姚*,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1-13
(2021)浙01民终299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姚*,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3-28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姚*,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2-04
(2020)浙0106民初195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5
2021-08-24
(2021)辽0106民初10015号
追偿权纠纷
辽宁兴大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5-21
2021-04-21
(2021)黑0722民初13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丁**、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1389.37元
民事案件
3
2021-03-02
2020-10-28
(2020)黑0722民初35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吴**、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417.01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02
2020-10-28
(2020)黑0722民初36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嘉荫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吴**、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2417.01元
民事案件
5
2020-12-14
2020-11-17
(2020)浙0110民初598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鸿鹄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姚*、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11
2020-02-14
(2020)吉0122财保10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王*对营口%U5586远物流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11
2020-03-03
(2020)吉0122财保10号之一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王川对关*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3-11
2020-02-14
(2020)吉0122财保9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张**、马**对关*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3-11
2020-03-03
(2020)吉0122财保9号之一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张洪君、马艳芹对关*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营税稽罚﹝2025﹞13号
依据辽阳市公安局侦查结果及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辽1003刑初134号》以及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4)辽10刑终108号》的判决结果,现已判定高凌云团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事实如下: 2017年至今,被告人高凌云为了达到利用虚开进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差额非法牟利目的,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其妻子高娜2020年1月开始参与。其中高凌云负责买卖发票等全部业务,高娜负责虚构货款资金、收支开票费以及部分虚开业务。高凌云、高娜以自己或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先后注册了营口万宝龙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喆远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兆辉物流有限公司等55家运输企业,在没有与销项发票上注明的购货方实际发生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高凌云、高娜按发票价税合计6.5%至8%不等的“税点”收取开票费,为营口恒安贸易有限公司、大石桥临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虹鉴菱镁厂、中民驰远实业有限公司、营口智信煤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劳务名称为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凌云、高娜合计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20,266,427.02元,税额29,185,977.19元,价税合计349452404.21元。同时,高凌云、高娜在没有实际购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体现的货物情况下,采取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至4%不等的“税点”支付开票费,签订内容虚假的货物购销或运输合同,虚构货款或运输资金流等手段,让东营益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祥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菏泽祥合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宏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虚开货物名称为液化气、复合柴油等非运输车辆常规燃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人共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71,743,659.84元,税额35,687,227.51元,价税合计407,430,887.35元。上述虚开的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并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高凌云、高娜至少非法获利人民币160万元。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高凌云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告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高凌云、高娜违法所得人民币160万元。 根据上述辽阳市公安局侦查认定结果以及法院判决结果并与金税三期数据对比,本次检查认定你单位在没有实际发生业务的
罚款300000元
3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