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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厚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玉葵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078419864M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岭南路一横路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应急罚﹝2024﹞C-7号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2024年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厚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2024年1月23日前整改完毕。2024年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单位已整改完毕。(证据:《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询问笔录等。)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其《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序号29、序号12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
2024-04-07
2
穗环(云)法罚﹝2023﹞19号
当事人在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大岭南路一横路3号从事五金表面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产生。电泳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UV光解吸附处理后排放;酸洗、电镀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塔吸附处理后排放。废水主要是清洗过程产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交有资质公司处理;噪声由机械运作产生,经隔音处理排放。 2023年6月28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一车间、二车间正常生产,其中一车间、二车间五金表面喷漆工艺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配套治理设施中UV光解未开启,活性炭箱内活性炭已覆盖一层厚度约0.5厘米的污染物并严重板结呈白色,失去吸附作用;二车间五金表面除锈、电镀工艺有酸雾产生,配套治理设施电源开关未开启,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当事人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罚款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200000.00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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